根据不同户型区分, 6、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征收沿街商业房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240元/㎡补偿;征收其他生产、经营等非住宅房屋按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180元/㎡补偿,以产权档案、登记簿记载为准。
欠安置套内建筑面积按被征收配套房的货币补偿价格结算,也可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产权调换房屋和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确定。
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产权人不一致的,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如实出具评估报告,顺应群众期盼。
三、征收签约期限 征收签约期限30日,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8日。
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如下: 一、 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泰安市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收实施单位:泰安市泰山区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办公室 二、征收范围 东起虎山东路、西至普照寺路, 十、奖励 1、非公有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 2、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10元/㎡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也可分别对被征收配套房与产权调换配套房进行市场价评估后结算差价,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奖励政策,由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注销或变更不动产证(含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给予20000元奖励;完成腾空房屋交钥匙的,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产权调换房屋分摊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分摊面积部分,奖励面积按3300元/㎡购买和结算,抽签确定, 5、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七、产权调换房屋的选房顺序